进一步提高项目规划、谋划、审批及服务效率,提升项目规范化、精细化全流程管理水平,加快形成科学化、程序化、体系化、便利化的项目管理新格局,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这可能是新版可研大纲实施后,首个关于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的政策文件。
《通知》围绕加强投资项目谋划储备、规范投资项目审核管理、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水平、规范投资项目实施、加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五方面提出19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区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

《通知》提出:
切实深化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以《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各方规范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要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节能、环保等要求落实到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中。涉及用水的,按照“四水四定”原则开展水资源论证。严格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政策,依法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按照规定做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项目本质安全、顺利实施。
切实强化投资项目评估评审。对政府投资项目,要深入论证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技术方案等的合规性、可行性,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格审核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建设规模合理、技术方案可行、资金来源规范落实,资金来源不落实不闭合的不得推进,防范政府投资项目违规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要将融资方案作为可行性研究论证重点,坚决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对企业投资项目,要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用能政策等,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实施。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深入论证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违规上马。
(来源:宁夏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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