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投标领域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从国家到地方,一系列政策法规密集出台,体制机制持续创新,行业生态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本年度,“评定分离”试点扩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进入关键阶段,标志着招投标制度正向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方向迈进。同时,专项整治、倒查追责、终身责任制等监管举措层层加码,彰显出国家净化市场环境、筑牢制度防线的坚定决心。以下是盘点的2025年招投标领域大事记。
一、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监督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评标专家终身负责制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2024年第26号令)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评标专家对评标行为终身负责。对于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有着严格的处罚措施。
三、评定分离
北京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推行“评定分离”。自2025年2月1日起开始试行,同时网络远程评标、异地评标、跨省评标,以及盲抽暗评和AI人工智能评标等新兴模式,正逐步成为招投标领域不可或缺的评标手段。
四、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6月19日,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五、招投标倒查13年
7月28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公告,启动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整治,受理范围为2012年11月以来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等四个领域的项目,接着江西、贵州、湖南、黑龙江等省陆续出台招投标整治文件,由此拉开了招投标倒查13年的序幕。
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0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泄露信息、串通投标、行贿、在代理项目中投标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罚款、禁止从业等行政处罚。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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