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企业为从事核工程相关的工程项目所需要办理和具备的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由企业所符合的资质标准决定其所能承包的工程范围。
一、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二、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三、工程业绩
近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1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离工程;
(2)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铀冶金等核工程;
(3)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工程;
(4)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铀矿山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上核电站核岛检修维修工程2项。
一、企业资产
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二、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取得核级焊工资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合同额6000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资质服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化工装置拆除施工资质甲级
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特种设备生产资质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工业管道安装(GC1)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公用管道安装(GB2)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公用管道安装(GB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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